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金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检察官接访和主持公开听证实录等相关工作的提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5月13日,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吉林省延边州检察院对高某某国家司法救助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确保“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听证会由州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韩应福主持,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等五名听证员参加。
案情回顾:
2018年,申某某被崔某故意伤害致二级残疾,2019年又被孙某等人故意伤害致死。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期间了解到被害人申某某系家中老二,其母亲高某某身患严重疾病,哥哥系肢体三级残疾的退伍军人,无工作能力,急需救助,且五名被告人均无偿付能力。州院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2021年5月,高某某正式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具体情况和救助审查情况。听证员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等问题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结合案件事实和公开评议结果,州院第一时间将救助金送交到申请人手上。
本次司法救助采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工作模式,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司法救助途径、方式方法,主动优化服务,化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暖心工程,让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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