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加强案件的评查工作,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案件质量。近日,吉林和龙林区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推进会,对重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总结。会议由院内员额检察官及各部门内勤组成,高源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紧紧围绕《延边林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一案一查,不遮掩,不隐瞒,客观、准确评查案件,及时纠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将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细、做实。
高源检察长指出了本院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并提醒案件承办人予以纠正。同时就后续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重视。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权责统一,责权明确,追责到位,引导评查员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专人有专责”,切实提高干警的责任意识。
二是评查标准再规范。围绕案件质量进行重点评查,积极主动从案件各个方面查找问题,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做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精准、到位,确保评查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三是业务水平再提高。坚持落实好评查业务学习,切实提高评查员遵循和运用评查标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同时把考评与评查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把业务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贯穿于业绩考评工作始终,切实抓好评查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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