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宗宇)“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院尹伊君检察长在“案-件比”分析报告上的批示精神,从根本上减少 “二退三延”,提高结案率,合理减少控制“案-件比”,持续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6月15日上午,延边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鸿一一行人来到延吉市检察院,就“案-件比”召开专题调研工作会议。
会上,延吉市检察院第一、第二、第五检察部主任分别就本部门“案-件比”工作基本情况进行通报,结合本部门“案-件比”较高的主要罪名,从思想认识、办案理念、人员力量、检警沟通等多方面分析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程序多发原因,并对现存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和建议,充分运用“案-件比”评价指标体系倒逼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
延吉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罗玉民就本院刑事检察“案-件比”情况作详细介绍。全鸿一副检察长对延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案-件比”工作进行点评和总结。
州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文昌海主持会议,州检察院暨延吉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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