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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 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21-06-30 23:17: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明华)渔具制作简单实用、捕鱼手法熟练巧妙,一男子涉嫌违法被查处。近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内河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中,查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7月15日,内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检查时,发现内河林场铁矿沟检查站房后河边的一只水桶里有数条野生河鱼,民警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 7月12日至7月1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以食用为目的,多次擅自进入天桥岭林业局内河林场56林班37小班的河流内,使用自制的捕鱼工具,非法捕捞花泥鳅18条、柳根8条,准备拿回管护房食用。民警随即将吴某某带到内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涉案嫌疑人吴某某到案后对自己明知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以食用为目的,在未经渔政部门审批情况下,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心存侥幸,多次私自在禁渔期内进入内河林场56林班37小班的自然水域内使用自制渔具(经相关部门鉴定为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涉案嫌疑人吴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河派出所提醒辖区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捕捞,切勿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如遇到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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