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你在某平台中看见了梦中的她,聊天中你发现她与你志趣相投,虽然素未谋面,但是两人却迅速陷入爱河,随后,对方就开始以各种名目,索要微信红包、转账。
“警察同志,我可能遇到了骗子。”近日,居民郑某某到吉林省和龙市公安局福洞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不久前在网上交了一个女朋友,被对方以各种理由骗走了7400元钱后,被女友拉黑了。
经了解,受害人郑某某在浏览某短视频平台时,被平台中的一位美女吸引,经过在平台中留言聊天后,相互添加了微信好友,接下来经过几天的接触,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然而之后不久,该女子以要和其一起过日子、买车票来延边、为母亲看病、买电话、在车上碰坏别人手机需要赔偿、吃饭、买鞋等理由,多次让郑某某通过微信向其转账共计7400元人民币后将郑某某微信拉黑并失联,受害人觉得自己可能受骗遂到公安机关报警。
接到报案后,和龙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刑警大队联合福洞派出所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通过技术分析,办案民警深入梳理、抽丝剥茧,最终确定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的缪某光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专案组经过实地走访,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缪某光活动轨迹。6月17日,办案民警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将犯罪嫌疑人缪某光抓获。经审查,缪某光对其冒充女性身份诈骗郑某某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缪某光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和龙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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