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郭雨晨)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检察院对吉林省八家子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办理的周某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八家子及和龙林业局等多个单位和个人参加,八家子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作为办案单位也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提出鉴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及犯罪嫌疑单位事后相关审批手续均已全部办理完毕,危害后果较小,且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和龙林区检察院建议对涉案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为确保案件质效,树立检察公信力,就本案犯罪事实的认定、相关法律条款适用等问题召开听证会,听取与会人员意见。
参会的各方代表积极发言讨论,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作为办案单位的八家子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针对案件侦查阶段的犯罪事实的认定进行了陈述,并对该案的危害结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方面与各方代表进行了讨论,表示该案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不起诉决定。
通过本次听证会,八家子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与检、法及其他林业相关部门的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等方面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职能,为促进林区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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