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徐秀红)吉林省蛟河市立足信用城市发展需要,探索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制定出台《蛟河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蛟河市关于推进信用承诺全覆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信用监管贯穿市场主体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为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信用城市提供了有效助力。
事前监管方面,在更多的领域推广开展事前告知承诺、行业自律和信用修复等信用承诺,累计在“信用吉林”网站公示4600多份信用承诺书。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财政资金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领域累计查询信用记录3万余条。事中监管方面,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基础,在税务、交通、农业、文化旅游等9个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对信用评价结果较好的企业,合理减少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对信用评价结果较差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随机抽查频次。事后监管方面,对诚实守信的市民和市场主体推出“信易贷”“信易批”“信易阅”“信易+观影”“信易+卫生健康”等惠民便企“信系产品”。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在“信用蛟河”网站开设信用修复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立信用修复窗口,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00余条。
蛟河市运用信用手段不断完善监管机制,通过信用承诺、信用记录查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联合奖惩等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与应用,让信用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服务和更优质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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