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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天森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发布时间:2021-08-25 14:19:2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延长才 郑焕军 郭广东)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针对近期案件低发期及季节变化特点,认真研判、灵活用警,做到教育整顿学习和工作两不误,白天坚守工作,晚上加班加点学习,积极把学习成果化为实战成果。近日,在开展“平安林区”专项行动中,主动出击、集中精干警力、摸排案件线索、精准打击涉猎犯罪,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8月21日,该局响水派出所民警在走访群众时发现线索:汪清天桥岭镇一农场居民冷某,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嫌疑。民警立即赶往冷某家中进行核实,见到民警到来,冷某紧张得浑身不自觉地颤抖起来,当听到民警询问其最近干什么了时,冷某再也坚持不住,告诉民警:“我在地边下套子,套了一只狍子。”并领着民警来到自家冰柜前,打开冰柜指着其中的7个方便袋,告诉民警被他割下的狍子肉就在其中,随后冷某又从自家的仓房里拿出14个钢丝猎套。并带领民警来到其下套的地边,找到被其肢解的狍子头、皮、四个蹄子和躯干等动物残骸。

冷某交代,其承包了村里的一片靠近山边的耕地,在地里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因害怕地里玉米遭到野生动物的糟蹋,就经常到地里看着,没想到日防夜防也没能防住野猪的入侵,玉米地还是被野猪祸害了。冷某看后非常生气,心想,你吃我庄稼,我就吃你肉。于是,在8月16日7时许,冷某带上事先做好的野猪套子,在自己家玉米地周边布设了5个钢丝猎套。21日5时许,冷某在地里面发现套死了一只狍子,头脑发热的冷某也没顾其他,就将狍子拖到30米外的树林里,进行了肢解,将狍子肉装袋拿回家中准备食用,剩余的头、皮、四个蹄子和躯干等残骸丢弃在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冷某因涉嫌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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