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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吉法院成功调解获锦旗

发布时间:2017-10-10 18:49:4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梁静)近日,吉林省延吉市法院民一庭法官张妍妍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写有“人民的好法官,百姓的贴心人”锦旗,以此表达对民事法官为其解决纠纷的感激之情。 

为满足延吉市民休闲、娱乐、锻炼的需求,延吉市林业局将对延吉市公园进行改造。园内诸多老旧的娱乐设施和两栖动物迟迟没有搬走。据悉,被告人潘某与原告延吉市公园签订了“经营摊点合同书”,现租赁期限已满,延吉市公园要求潘某返还场地,将潘某诉至延吉市法院。

审理中,被告潘某同意腾出场地,但提出了其在经营两栖动物爬行馆时为延吉市公园垫付了保护动物费12万元,要求延吉市公园返还12万元。此外,该爬行馆有海豹1只、扬子鳄2只、大黄金蟒1条、小黄金蟒3条、泰国蟒1条、网纹蟒1条、眼镜蛇10条、红尾蟒1条、亚洲巨龟1只、鳄鱼龟2只均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不能饲养、贩卖野生保护动物。若潘某搬出公园,则动物无法处置,公园又不同意有偿接收,双方就这一矛盾无法达成合意。为此,张妍妍法官多次实地考察,清点动物数量,查阅相关材料确定动物保护等级,研读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双当事人多次协调,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延吉市公园同意接收潘某所饲养的两栖动物,并给予12万元补偿。至此,案件圆满了结,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满意。

今年以来,延吉市法院深化多元解纷平台建设,拓宽诉调对接平台领域,不断提升多元解纷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将越来越多的纠纷解决在诉前,赢得了延吉市民的广大好评。(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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