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晴)“感谢法院的善意执行,保证了我们企业前期资金正常周转。”近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法院,交清了其作为被执行人案款后说。
案件详情
张某为A公司的雇员,雇佣了李某用其购买的二手工程自卸车开车运输土石方。2019年9月,该车液压系统突然发生故障,导致在驾驶室内的李某受伤。事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张某须向李某赔偿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8万余元,A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审慎执行善意执行
由于该案件涉及企业和民生,且申请执行人李某为外省农民工,为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经查被执行人A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张某在外省有一栋房产和一辆车。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立即申请事项委托,希望借助外省法院的查封立即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被执行人李某的房产且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在考虑到失信对企业及个人的影响重大,执行干警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希望其能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对其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得知后立即表示其很快就能还款,希望法院不要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跋山涉水果断执行
在法官的多次沟通下,被执行人表示,希望法院查封其未在工商登记的搅拌机设备,以搅拌机代替房产进行拍卖,若被执行人在启动拍卖前将赔偿款履行完毕,则不对搅拌机进行拍卖。随后,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前往搅拌机所在地。在驱车60公里后到达了搅拌机所在村,又经过一个多小时行走在泥泞的山路,到达了搅拌机所在处的山顶,可是耗时三个小时依旧没有看到搅拌机的踪影。于是干警们决定下车分头寻找,并向周围群众打听该搅拌机的位置。这时一位工地负责人向执行干警提供了准确信息,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对该搅拌机进行了查封。
2021年8月9日,被执行人A公司将案款如数缴纳到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李某,同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在涉营商环境的执行工作中,采取柔性、灵活的方式,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实现了善意文明执行对企业的司法关怀,最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和点赞!
今后,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及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让执行工作更有温度,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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