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鹏)9月2日,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强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态度,“高标准启动、高起点投入、高效能实施”。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投入到打击非法小广告行动中,为全市市容环境建设贡献公安力量。全体参战部门,不舍昼夜、戮力前行,经过7个昼夜的努力,共抓获非法小广告人员147人,其中,被行政拘留4人,移交执法局143人。
违法行为人金某某在延吉市建工街某公寓楼道内,以用不干胶粘贴“现金收房”的方式张贴小广告(共计19处)。经延吉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金某某的行为造成了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9月6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6日。
违法行为人姜某某在延吉市公园街某小区楼道内,以用不干胶粘贴“现金收房”的方式张贴小广告多处。经延吉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姜某某的行为造成了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9月7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2日。
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延吉市公园街某家属楼6、7、8、9号楼楼道内,以用不干胶粘贴“收房广告”的方式张贴小广告多处。经延吉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张某某的行为造成了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9月8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3日。
违法行为人许某某在延吉市建工街长林小区墙体外,电线杆处,以用液体胶水粘贴“出售房屋”的方式张贴小广告(共计6处)。经延吉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许某某的行为造成了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9月8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3日。
为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延吉市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对全市主街主路、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对非法喷涂、张贴、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力度和管理的高压态势。今年到目前为止,共抓获非法小广告人员184人,行政拘留8人。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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