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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督察办案与环境执法整治有序衔接

发布时间:2021-09-15 12:34:4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于静 杨丽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吉林省以来,延边州突出“依法、精准、高效、规范”监管执法,为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坚持环境执法监管与日常巡查整治相结合,从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督察案件办理与环境执法整治有序衔接。

聚焦核心,推动执法与能力建设“提质效”。加强督察与执法联动,形成督察工作合力,注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监察执法部门在线索摸排、案件调查、办理取证等方面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强化值班值守及应急工作制度,州环境执法工作专班编组成立了水环境类、大气环境类、生态固废类和综合类4支执法小分队。为推动督察案件执法规范办理,先后制定印发了涉及9大类50余个行业类别执法正面清单及涵盖270项具体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信访案件分类管理、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同时,对照《2021年第一轮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清单,对全州58个重点排污单位、2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巩固排查。督察期间,按照分片管理原则,以“两两组合、交叉执法”形式,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在每个县市划片区域均配备一名专职执法人员全面负责管理。通过采取不定时监管和“边查边报”工作制度,在专职执法人员长期监管情况下,州现场督办各执法组以城镇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医疗机构等行业为检查重点,兼顾日常执法监管,对辖区内涉案企业、点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按类别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加强跟踪服务和动态更新管理,实现存在问题与整改落实“一表清”,做到接件即办、边办边报。

密切配合,强化执法与部门联动“同发力”。将执法同案件办理相结合,建立督察执法移送机制。州环境执法部门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对涉及党委、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的,获取固定证据后按程序向州工作协调联络组移交问题线索,由州现场督办组采取必要的督办措施,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州工作协调联络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时,移交至执法部门立案处理,待执法部门审核后,组织县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依法给予严厉查处。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化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大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督察执法联合会商,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确保协调一致。截至目前,已责令整改企业18家,立案处罚5家;通报省、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1份,下发环境投诉举报事项交办函3份。

综合施策,保障执法与帮扶督导“两不误”。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在注重现场执法监管、压实行业责任同时,通过场景模拟、整改指导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加大信息化监管应用,建立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衔接机制,健全“同日督导交叉”工作模式,州现场督办组对照县市案件清单,先后12次对重点信访案件调查办理开展现场督导帮扶,梳理形成《中央环保督察延边州下沉组现场核查意见》清单12份。编制完成了帮扶核查手册,指导企业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机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关注意事项。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督察组进驻前,提前组织开展案件办理操作演练,利用无人机抓拍取证企业偷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精准锁定污水偷排点,并及时将偷排画面迅速传送到指挥中心,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监管能力和专业实操技能。以“12369”环保热线为依托,对系统中涉及2021年1月至7月份已办理的83件信访案件进行复查复核,随机抽查延吉市、汪清县5件信访案件开展现场核查;对2018年以来至今,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涉及延边州44件重复访案件进行复查复核,随机对20件重复访案件进行抽查。经以上核查发现,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各项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显示,对全州3个数据日均值超标县市下发督办通知,依法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企业在督察运行数据准确无误。

举一反三,深化执法与巩固成果“不松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机制,根据交办信访案件类别,将信访案件办理、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结合排污许可、生态治理、核与辐射、危险废物等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监管,目前已完成2074个“双随机”抽查任务。针对督察组交办吉林省第6批重点案件,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各县市分局对辖区内废旧矿物质油经营单位、汽车维修等产生废旧矿物质油单位进行清查核实,建立台账及去向;重点核实年度产生量、收集量、转移量、库存量及企业产生、收集、转移台账记录等情况,严防废旧矿物质油交由无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对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根据督查组交办延边州信访案件,举一反三,制定了《关于开展2021年延边州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和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方案,结合“绿盾2017-2020”1063个问题点位整改,9月至10月份,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行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人为活动干扰等问题,扩大督察问题整改成果,及时发布典型案件,予以震慑。

优化提升,实现执法与日常巡查“双促进”。以本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以综合执法为支撑,建立“城管+N”执法模式。在此基础上,全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排查,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时实现“1+1﹥2”功能。梳理分析阶段性延边州信访案件类别趋势走向,协同延吉市城管局以小区楼道、绿化带为重点,对居民小区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小菜园”等现象进行集中连片整治。强化“门前四包”,逐一走访辖区范围内商户,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交警部门以延吉市区各主次干道为重点,对非机动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实施“城管+运管+公安+住建”联合执法模式,由运管部门牵头,与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进一步加强扬尘属地源头监管,规范车辆运输管理,切实解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道路遗撒、乱堆乱倒等违规粗放行为,推进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大幅减少扬尘污染。截至目前,延吉市共优化美化环境2000余平方米,清理楼道小广告1578处,依次与市主次干道单位和个人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7326份,清理违规停放非机动车848次、非法停车设施1164个。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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