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武小雅)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赌博方式也随之“更新换代”,从线下转移至线上,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端棋牌类APP开设“云赌场”,牟取非法利益,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
被告人郭某、被告人付某,使用手机以“科乐斗地主”APP为媒介,通过组建建微信群的方式,组织他人进行网络刨幺赌博,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结算,从中挣取房间台费,每场收取台费人民币8元。被告人郭某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0余元,被告人付某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0余元,所得赃款均被二人用于日常花销。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被告人付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移动终端设备,共同组织赌博活动,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处。被告人郭某、付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从轻处罚。
目前在我国广大地区群众对赌博相关的法律还不理解,普遍存在“赌博只是犯禁,不犯法,可以丰富业余生活”等错误观点。不少人在赌博上离了婚,输了房,背上了天文数字的债,仍未迷途知返。殊不知,一些习以为常的赌博行为已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惩戒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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