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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钱款不翼而飞 民警破案保民安

发布时间:2021-10-08 15:34:2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郭广东)近日,吉林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青松派出所快速办理一起偷窃案嫌疑人竟然是一名未成年人,盗窃原因令人深思。

10月6日,天桥岭镇一店铺主人来到青松派出所报警称:当天服务员来上班时发现,放在吧台收款箱内的钱只剩下几张一元的零票,整张的大钞全都不翼而飞,服务员以为是店主人用钱临时拿走,询问后得知店主不知此事,经过一番清点其他物品没有缺少,只有现金丢失300多元,店主急忙报警。

该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店内、店外视频影像进行调取。从监控中发现,10时左右,一个戴帽子的瘦小身影猫着腰溜进店铺内,身影左右环顾一圈后顺着吧台一头的缝隙挤进吧台内,视频中身影好像对该店铺十分熟悉,没做一丝犹豫直奔收款箱位置,熟练的一番翻找后,身影手中多了一把钥匙,打开了一旁的收款箱,拿起里面的钱点了一下放进兜里匆忙离开,殊不知他所做的一切都被一旁的视频监控完整的记录下来。此时站在一旁的店主也认出了这个身影,好像是前一天来店铺玩耍的一个少年,民警经过店铺外清晰视频对比后确认该少年身份。随后民警兵分三路对少年开展寻找,十几分钟后正在超市消费的少年被找到。在民警对其询问后,少年对盗窃商铺行为供认不讳,当民警问其盗窃原因时,少年的回答让民警有些惊讶,少年称:“我就想偷点钱吃饭”。民警找到少年家人,调查后得知,少年小的时候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少年一直跟随年迈的爷爷生活,母亲自从离婚后很少过问少年的成长,导致孩子教育缺失,平时父母给的钱几天被他花的精光,没钱的时候少年想到了偷,以致出现触犯法律的结局。

因少年未满14周岁,但盗窃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少年做出不予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家属赔偿店主损失和严加管教,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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