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陈晶洁)11月8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规范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的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敦化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参加,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李容宇主持会议。
近日,敦化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全市辖区内4个街道、16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发现多名暂予监外执行矫正人员没有按时参加集中点验、教育活动。经查,于某等暂予监外执行在矫人员身患严重疾病,不便定期参加司法所集中点验,核实后,敦化市检察院向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并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审查。
听证会上,李容宇副检察长分别详细介绍了暂予监外执行在矫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中的职能定位和听证目的。
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和主要证据进行询问后,发表了具体意见,一致认为,于某等人没有及时参加社区矫正活动,并不是出于主观逃避,而是因为患有严重疾病,可以对于某等人进行特别社区矫正监管。
敦化市检察院将充分考虑听证意见,与司法局联合落实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特别社区矫正监管方案。
此次听证会是敦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进行的首次尝试,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又兼顾了司法温情,有利于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今后,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严格依法审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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