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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治理网络空间 司法保障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14 22:42:10 推广 来源:法制网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网络空间法治治理,保障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网络空间法治化发展的重要职责。近年来,一件件网络犯罪案件的依法审理,有力维护了网络安全和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群众在互联网空间要诚信守法,不可抱有侥幸心态涉足法律灰色地带。

左某登录发布定制聊天室软件的项目,并将12000元项目开发费用进行“赏金”托管。同日,左某选中开发定制网站软件的服务商,双方在线签订《网络服务交易合同》。

在开发软件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左某发起维权,要求全额退款。公司核实后认为,左某与公司均存在一定责任,公司已进行了部分工作,处理结论为左某应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但左某不同意支付并要求全额退款,被拒绝。左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返还托管的软件定制开发费12000元。

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是典型的一方居间促成另外两方合同成立的模式。鉴于左某与公司之间的合同状态、责任承担尚处于未确定的状态,为维护托管赏金的合同目的和交易安全,尊重该类交易的交易习惯,左某应当先行解决与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而无权直接要求公司返还托管的赏金。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结合互联网交易特有的模式特点,以交易习惯作为裁判依据,准确认定互联网交易价金托管本质上是一种为交易双方“增信”的行为,具有担保的属性,明确互联网交易平台维持价金代管状态的权利和责任。法院秉持促进交易创新、维护交易安全、保障交易秩序的商事审判价值理念。(战海峰 何欣)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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