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顾蕾)11月17日,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分局金苍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途中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当日上午,金苍派出所民警日常巡逻至金苍林场时发现,一只小鸟停在林场大院里久久没有离开。民警见状走近查看,小鸟也没有飞走。民警对该鸟进行检查,发现鸟喙部较短,鼻孔圆形,羽毛呈棕褐色,翅膀等处未见明显外伤。但身体虚弱、精神状态不佳,无法正常飞行。随后,民警将小鸟带回派出所内进一步观察。期间,民警对其喂食了清水和生肉,小鸟精神状态明显好转。同时第一时间联系了林场动保工作人员,经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通过林场动保人员仔细检查,确认红隼没有受伤,可能是因为北方冬季天气寒冷,加上许久没有进食,才出现了飞不动的情况。民警观察一段时间后发现,红隼在进食后体力明显恢复,在鸟笼里不停拍打翅膀,做起飞架势。随后,民警将红隼带到在金苍林场梅花鹿养殖场附近放生,使其重归大自然。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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