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当事人正常参与诉讼的权利,一定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利用互联网的便捷优势,于11月15日通过微信在线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了矛盾纠纷,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80多岁的杨某被驾驶机动车的王某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王某第一时间将杨某送往医院治疗,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王某支付杨某医疗费2万元。但王某仅给付杨某4000元医药费后,拒不赔偿剩余赔偿款,无奈之下,杨某将其诉至法院。
庭审时,王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仍表示不同意赔偿,而杨某坚持按照剩余1.6万元主张,庭审因一方不同意调解休庭。办案法官考虑到两人系同村村民,且案情轻微,若以判决形式结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不尽人意。为了促成事了案结人和,法官利用下班时间与当事人沟通,再次讲明其中利弊,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劝解,王某同意一次性给付1万元,并当天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赔偿款转交办案法官,杨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要按照防控要求有序参与庭审活动,确有特殊情况的,安图县人民法院将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网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开庭等网络方式开展诉讼活动,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疫情防控助力。(安图县人民法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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