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社会调查等工作发现,你作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法定监护责任,但你存在与其缺乏沟通与管教等问题,是导致他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依法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近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对存在监护缺位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以期监管归位,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这是蛟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
2021年,一年少无知的涉案未成年人触犯了刑法,案件审查期间,检察官深入了解其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履职等情况,发现其原生家庭破裂,监护人疏于对他的监管,对其社交活动放任自流,缺乏足够的沟通交流,使其游走在犯罪的边缘,最终迈向犯罪的深渊。发现案件“痛点”,检察官立即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与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沟通,帮助其分析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建议家长针对孩子的性格特点开展教育引导,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式,同时对家长释法说理,讲明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充分阐明父母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承办检察官还从法律知识、生活学习现状及交友等方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运用生活化的语言与其进行深入交谈,用积极引导的方式帮助其释放情绪、缓解压力,引导他以积极、正能量的态度做一名守法公民。
检察官结合案情实际特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以现场宣告的方式向监管失职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监护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表态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在以后的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和引导,帮助孩子回归正途。(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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