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孙文明 报道)小区物业是社会的“小细胞”,物业管理的小切口攸关社会治理大民生,关系到千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持续强化物业服务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实质性化解,完善多元解纷共治格局,画好基层治理“同心圆”。
12月23日,该院审理了一起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部、政法委、街道工作人员及延吉法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了庭审。
某物业公司与张某所住小区承建商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由该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张某以物业公司未予协商解决房屋质量问题、承建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本人未参与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庭审中,法官依照庭审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后归纳了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庭审结束后,法官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并释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一番释法明理,双方都受到了法律教育。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物业公司申请撤回起诉,该案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化解是延吉法院开展“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的一个缩影,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多措并举,创新思路,联合行政执法局深入241家物业公司、277个小区进行走访,全面摸清物业纠纷底数;引入特邀调解机制,联合行政执法局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物业纠纷调解室,实现物业纠纷“一站式”集中办理,强化审判职能延伸;下沉社区基层一线,推动宣传普法常态化。自物业纠纷调解室成立以来,共受理诉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9438件,已成功调解5436件,转入诉讼程序1898件,已审结1884件,结案率达99.26%。
延吉法院将持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促进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共同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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