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该规定指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应当着力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和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共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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