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天姝)春节临近,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分局加大涉林涉猎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狠抓小案攻坚,严防野味上餐桌,近日,连破两起非法狩猎案。
森侦大队在开展日常巡护工作时得到案件线索,民警立即和春化、青龙台派出所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和缜密侦查,成功锁定了居住在珲春市春化镇东兴镇村的居民王某君具有非法狩猎重大嫌疑,王某君到案后,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充分证据面前承认了自己以食用为目的,两次使用猎夹在珲春市春化镇东兴镇村北山国有林区内猎杀两只野生狍子,并将猎杀的狍子用刀肢解后使用编织袋背回家中藏匿的犯罪事实。
经认定:王某君使用的猎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禁用狩猎工具。
王某君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珲春森林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9日,河山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时获悉家住在珲春市哈达门乡河山村的蔡某国有非法盗猎嫌疑。经对蔡某国进行调查中发现其家中有猎犬,在对外围证据固定后,蔡某国承认自己猎杀一只野生狍子,并用电工刀肢解后,将狍子肉装入编织袋和背筐中背回家食用。
1月10日,蔡某国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珲春森林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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