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5日电 (记者郝洪)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完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的实施方案》发布,上海法院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电子卷宗的随案同步生成”是指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流程阶段和各个诉讼环节所产生的诉讼文件、所实施的诉讼活动,都要同步转化为电子数据,纳入案件办理系统。“同步生成”的关键,是要求做到随到随扫、实时扫描。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是最高法院建设“智慧法院”的一项重要部署,以解决调卷难、送达难等问题。2015年8月,“上海法院案件卷宗即时扫描系统”完成开发,并于2016年向全市法院推广。据统计,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上海全市法院已累计同步扫描录入案件18101件,初步实现了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司法管理等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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