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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1月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2022-04-09 15:12: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2022年1月至3月,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围绕尹伊君检察长“能动检察”五个具体举措和全省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活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8件66人,同比分别上升5.56%、32%。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3人,同比上升15.22%;不批准逮捕11人,同比上升37.5%,不捕率为17.19 %,同比增加2.38百分点。在不捕人数中,全部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同比上升175%。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9件152人,同比分别下降10.1%、上升2.7%。经审查,提起公诉84人,同比下降38.69%;不起诉16人,同比下降36%。

(二)“案-件比”降幅较大,办案效率有所上升。

(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情况。2022年1月至3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9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97%,其中决定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2人,占比为85.42%;决定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1人,占比为11.46%;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人,占比为3.1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宣告判决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65人。

(四)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月至3月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件(去年同期为0);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同比上升200%;提前介入18件,同比上升38.46%;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同比下降40%,同期已纠正3件,纠正采纳率100%;对刑事裁判案件提出抗诉1件(去年同期为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同比下降62.5%,其中,审查起诉阶段审查1人,与去年持平,审判阶段审查2人,同比下降71.43%,人民法院采纳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人,同比下降71.43%。

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月至3月,敦化市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审查3人;对社区矫正监外执行调查评估28人,对监外执行不当发出纠正违法2人,同比下降75%,已纠正2人;财产刑执行核查44人,同比下降56.44%,对财产刑执行检察中发现执行范围或顺序不当问题提出纠正违法10件,同比上升150%,纠正违法均被采纳;对羁押期限及交付执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为0),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与去年持平,结案2件,结案率100%,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占结案数50%;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占结案数50%。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月至3月,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去年同期为0),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被法院采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200%,均被行政机关采纳。其中,向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50%,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去年同期为0)。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月至3月,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7人,同比上升40%,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下降40%,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66.67%;审查起诉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3人,同比上升50%;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4人(去年同期为0)。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月至3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环节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4次,同比上升33.33%;审查起诉阶段落实法律援助7人,同比上升133.33%;自行或委托其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8次,同比上升33.33%;心理疏导测评14次(去年同期为0),亲职教育1次(去年同期为0),开展帮助教育7次(去年同期为0)。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4件,其中,来信4件,网络2件,来访8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七日内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实体答复率为100%;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案件正在办理中;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直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件;审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5件,受理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两会期间排查信访案件1件;办理中联办信访案件1件。(敦化市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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