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天姝)为确保辖区生态资源安全稳定,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分局在开展疫情防控和春季防火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强对破坏林区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近日,该分局凉水派出联合森林侦查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4月3日13时39分,凉水派出所民警在珲春市密江乡巡护时发现有人在中岗子村附近的密江河内使用捕鱼器电鱼。经初步调查,金某承认其违法事实。随即,派出所民警将金某移交至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森林侦查大队,由森林侦查大队组织民警对金某展开进一步调查。经现场勘查,金某对其以食用为目的,使用捕鱼器以电击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金某非法捕捞的水域位于珲春市密江河大马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域的核心区内,属于全年禁渔区。金某作案时使用的电瓶捕鱼器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禁用工具。金某无视国家渔业法律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以及禁用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犯罪嫌疑人金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珲春森林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