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郭宪春)案情回顾: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行政检察办案组在办理敦化市自然资源局对违法行为人陈某非法采矿行政处罚监督案件中,通过调取行政处罚卷宗得知,陈某利用水库清淤之时采挖草炭土,通过网络直播、网上销售的方式对外出售,获取非法利益。市自然资源局经调查核实对陈某进行行政处罚,陈某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经复议机关复议,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
4月12日,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谭晓强与办案组干警,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监察执法人员到陈某非法采矿地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发现水库坝体仍有少量草炭土堆积。办案组在现场听取了陈某、水库巡查责任人(水库实际承包人)陈某父亲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土地监察执法人员的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经过综合分析本案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证据能力、法律适用、处罚数额等情形,下一步将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专家咨询、磋商会议,后向相关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敦化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行政检察办案组顺应新形势下行政检察监督新要求,充分践行能动检察理念,依托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渠道,将检察听证引入个案办理过程中,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将行政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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