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郭宪春)制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相关单位不及时履行职责,致使群体合法权益存在损害危险的,应充分调查核实,及时向相关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目前正值春耕复工复产,秸秆焚烧高发和防火工作交替时期,废弃秸秆处理成为复耕复工复产一大难题。为了发挥能动检察,助力社会综合治理,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行政办案组深入官地、沙河沿现场走访,发现乡间道路和路肩上堆积大量的秸秆打包、部分灌渠内也堆满了散乱的秸秆,对道路车辆通行、雨季行洪、农作物成长、防火工作具有一定的隐患。法律明文禁止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影响交通安全行为,行政办案组将现场情况及时与相关主管单位协调,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治道路、灌渠堆积物,确保车辆通行、农业灌溉有序进行。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深化能动检察,增强检察监督参与社会治理主体意识,充分履行职责,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强化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为平安敦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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