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孙文明 报道)为配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5月17至20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通过网络连线、电话传真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问卷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分为政府部门问卷和企业问卷,分别侧重于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企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圆满完成了问卷调查工作。共收回政府部门问卷14份,企业问卷33份,调查回答正确率100%。
通过问卷调查,充分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延边州的实施情况,使相关部门和企业更新了环境保护理念,明确了自身的环保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守法意识,强化了企业的环保责任。对改进政府部门工作方式、提升延边州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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