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汪清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水功能区考核要求,严格落实水功能区相关工作任务,对县域内水质功能区点位进行重新布置及样品采集。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水功能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做好国、省水功能区考核工作,逐步提升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汪清县生态环境分局充分了解水功能区内水质实际现状,根据各功能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了此次点位布置及样品采集工作。
通过本次工作任务,为后续有效推动“十四五”期间水功能区考核提供佐证材料,为未来县域经济发展,合理修订地表水功能区提供相应的调整依据。(汪清县生态环境分局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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