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峪伯)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向网络平台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内容包括失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未履行标的额等。
失信名单在媒体平台公布后,获得了很多观看和转发,点击率、公开面、关注度不断提升。发布当天,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就来到该院,找到执行法官表示要交纳剩余的一万多元欠款,希望尽快把他的失信信息撤下来。他还说道 :“列为失信人员后,除了贷款、上高铁、飞机不方便以外,失信名单在媒体平台公布,亲朋好友看见我的名字在失信名单后,都纷纷询问是怎么回事?当时我就不知道脸面往哪里放了,也怕此信息被家里孩子看见,所以我就赶紧来交纳欠款了!”被执行人迫于失信压力,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还款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人员将在贷款、高消费、出国出境、求职创业等方方面面受到信用惩戒。
接下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将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平台继续公布被执行人名单,提升对失信人员的曝光度,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提高法院执行力。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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