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朴昌海)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房屋时,如果未重新签订合同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近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未重新签订合同引起的纠纷。
案情回顾
崔某某与张某某是有多年交情的熟人,崔某某将房屋租赁给张某某,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五年租赁期限及年租金。合同快到期时,张某某通过微信向当时在国外的崔某某表明想延长5年租赁期限,崔某某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同意,但崔某某儿子收取了张某某支付的下一年租金。在此期间,张某某重新投资70多万元对房屋进行装修用于经营咖啡店。2021年10月,崔某某与张某某在履行租赁合同当中发生分歧,崔某某将张某某后续支付的当年租金退还给张某某。现崔某某以双方之间是不定期租赁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多次要求腾房时都予以拒绝为由,向法院提出与张某某解除合同、张某某立即腾出房屋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某与张某某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合同到期后,张某某表明继续租赁5年后,崔某某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同意,但其收取下一年租金的行为应可以认定为其同意张某某继续租赁房屋,现张某某已经投资70多万元重新进行装修,如果支持崔某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对张某某来说显失公平。主审法官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以崔某某主张的张某某在合同到期后以各种理由不腾房没有事实根据为由,驳回了其要求解除与张某某之间租赁合同、要求张某某腾房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寄语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案中,张某某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向崔某某表明继续租赁5年的意向,在未得到崔某某明确答复的情况下进行投资装修,虽然崔某某收取了第二年租金,但在履行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后,崔某某以双方之间是不定期租赁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张某某明显处于被动,如果张某某不能举证证明合同期限,只能认定双方之间是不定期租赁,虽然本院以解除合同对张某某显失公平为由未支持解除合同的请求,但还是建议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原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合同后再进行投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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