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古钰镜)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2021年9月,杨某够买未满一年的新车被王某驾驶的出租车撞坏,本次交通事故直接导致杨某的新车变为事故车,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杨某与妻子将王某驾驶的出租汽车所属的敦化市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将王某列为案件的第三人,并申请对车辆的贬损值进行司法鉴定。
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查阅了全部卷宗,发现本案案情明了,争议数额不大,原告申请司法鉴定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延长诉讼时间。因此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以化解纠纷为导向,结合案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从案件事实入手,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原告当庭作出让步,放弃司法鉴定的申请,第三人王某也当庭给付了赔偿款,至此,本起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以一次性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敦化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注重“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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