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吕炜东)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为强化新法震慑效应,又恰逢“绿色护考”禁止噪声行动,吉林省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严格环境执法,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用法治方式法律武器共同守护和谐安宁家园,切实“还静于民”。查处新法实施以来的吉林省首起工业噪声超标排放案件。
6月8日,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木业有限公司噪声较大,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经现场检测,噪声测量值为64.3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昼间限值要求。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证据固定,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制作调查笔录。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是《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该案件是《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查处违法案件,是珲春市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噪声相关违法行为的体现,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声环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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