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朴庭长的不断努力,工人们已经足额收到钱款,在此,特向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表示深深的谢意。”纸短情长,两页朴实的感谢信,处处流露出浓浓的敬意与深深的感激之情。这既是对法院干警服务群众的充分肯定,更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
向某等9名农民工为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期间建筑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工资,仍有近33万元的款项尚未支付。直到2021年9月,向某等人讨薪无望,将建筑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期间,建筑公司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被告建筑公司给付原告向某等9人劳务费。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向中院提起上诉。
由于建筑公司所在地为北京,而向某等9人都回了老家,分散在全国各地。“本以为疫情原因,会让这笔辛苦钱遥遥无期。”没想到中院民事审判庭的承办法官一个个电话联系,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远程指导他们使用互联网庭审,同时在审判前、中、后端持续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首先询问了工人代表向某、廖某及代理律师是否有调解意向,当事人表示不愿将矛盾扩大,希望能迅速解决欠薪问题。承办法官随后与建筑公司取得联系,向其讲明利害关系以及不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
在二审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异地执行困难,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依然没有放弃调解机会,经过多次耐心的线上调解工作,最终建筑公司同意支付工人工资,一起涉及9名农民工的劳务纠纷以和解方式顺利结案。
农民工工资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近年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将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注重实效,多措并举,通过建立农民工月度欠薪台账,对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线上开庭、集中审理、组织调解等方式,切实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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