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深化已公开法律文书专项清查工作成果,近期,吉林省延边州检察院案管部门结合“质量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全州已公开法律文书核查工作,促进提高法律文书公开质效。
一是转变思维理念。案管部门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准确把握“能公开都公开”理念、法律文书公开种类和审核规则新变化等内容,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高履职效能,为核查工作有序推进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全面认真核查。案管部门组织专人,集中对在12309检察网已公开的全州64份法律文书进行核查,核查发现错误情况37处,向全州下发核查通报,逐一说明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办案人整改到位,确保已公开法律文书“零风险”。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律文书核查工作常态化,指定专人每日开展网上巡查,定期与业务部门沟通反馈,做好法律文书公开跟踪工作。坚持“双审核”机制,压实承办人自查责任、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案管部门复核责任,实现日常自查与定期复核紧密结合,促进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案管部门结合核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说明案件信息屏蔽规则和方法,引导办案人不断增强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同时,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与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相挂钩,引导办案人依法规范公开法律文书。(延边州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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