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分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严管严控枪爆物品、管制刀具,依法严厉打击一系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辖区林区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持续发力,再添战果,收缴两支枪支。
6月14日,果树派出所在开展林区排查等日常巡护工作中,民警在辖区泡子沿发现被白色编织袋包裹的疑似枪支物品,经查,发现仿制气枪1支,枪身为黑色,长112cm,高14cm,枪托部分为塑料材质,枪管为钢材质,扳机可以正常击发,内部结构完好,缺少弹夹及瞄准镜。经定位,该枪支发现地点位于珲春林业局98林班46小班,属国有林区,该林班无人承包经营。民警又对现场周边进行勘察,未发现其他可疑物品及人员活动痕迹。初步判断该气枪为他人遗弃。
6月14日,河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二道沟内开展巡护工作,成功收缴洋炮枪管1根。
在巡护过程中,民警发现河边一水域处有一根铁管立在水中,经查看,发现该铁管为洋炮枪枪管,枪管长度为75cm,巡护民警对发现枪管的水域内进行打捞,未发现其他枪支部位零件。随后民警又对该林班位置和实有承包户进行核查,经核查,林地权属为国有,该区域没有承包户,属于无人经营管理区域,现场地处林区深处,周边无任何住户和通讯信号。经分析,该枪管为他人遗弃,后因发水被冲至此处。
目前,两支枪支均已上交至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做进一步处理。(珲春森林公安分局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