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1月13日电(记者段续 周立权)针对有案不立、以案谋私等基层公安民警的“微腐败”现象,吉林省公安机关已开展了近一年的专项整治,目前已有百余名公安民警因违法违规被处理。
“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面向百姓,基层微腐败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吉林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胡家福说。
梳理典型案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调研队伍现状……吉林省公安厅归纳出“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等三类基层突出问题。
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会同经侦、治安等多部门,对警情数据、控告申诉案件数据、立案撤案数据进行梳理筛查,要求涉事单位就“为何不立案”这一问题做出严密合理解释。
大数据研判下来,多个违纪违法问题浮出水面。2017年2月,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永吉派出所警长霍金刚将涉嫌嫖娼人员李某抓获后,利用职务之便办金钱案,以不拘留为条件,勒索李某1.5万元。最终,霍金刚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除了自查,公安厅法制总队会同户政、交警等部门,组织群众公开评议,从中发现以案谋私、敲诈勒索等问题。2017年5月6日,长春市公安局民警张某在办理市民李某乘坐出租车遗失名表案的过程中,在已找到手表的情况下,欺瞒失主李某并向其索要“辛苦费”。最终张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专项整治微腐败取得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吉林省公安机关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195件,查处案件61起,追究民警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104人,形成有力震慑。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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