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坛

使用过期的纱布?检察监督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2-07-12 22:41: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7月12日上午,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就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否对敦化市某医疗美容诊所减轻行政处罚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成功化解一场行政争议。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在落实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检察工作中,事前监督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某医疗美容诊所行政处罚案件,并对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调查。

经调查核实:某医疗美容诊所在2021年12月28日至今年2月间,给顾客做美容手术过程中使用了过期但经高压消毒的医用纱布,截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时共使用了三分之二袋,每袋价格16元,货值金额16元。

经查,医疗纱布属于二类医疗器械。该医疗美容诊所使用过期医用纱布,且无法提供上述医用纱布敷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合格证明文件、供应者资质证明文件、进货票据等材料,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由于疫情影响,该医疗美容诊所长期停业,经营资金困难,承担不起高额罚款。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行政办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医疗美容诊所经营阶段一直信誉良好,由于器械医务负责人疏忽导致过期医用纱布在诊疗中继续使用,此次违法行为系初犯。事发后,该医疗美容诊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部门调查取证,主动上交涉案纱布,陈述违法事实,且本案目前尚未发现造成危害后果,使用该批纱布进行手术的顾客也提出申请,希望减轻对该美容诊所的处罚。

听证会上,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与会听证员经过详细询问,经过合议一致建议对行政相对人从轻处罚。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从减轻行政处罚、加强监管能力、加大普法宣传的角度向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行监督职能,当好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引擎”,助力市域经济建设发展。(敦化市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