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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保全系统”让你足不出户网上保全

发布时间:2022-07-15 14:19:5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办理一起网上诉前保全案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协议履行后,被申请人未按约定向申请人还款。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完成了诉前财产保全的录入申请,及时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签收裁定书时,申请人感慨道:“网上申请保全真是太方便了!”

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开始申请诉讼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能够及时有效地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由于被申请人的财产已被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判决生效后,对被保全的财产部分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及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申请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推广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的应用,宣传并引导诉讼当事人使用信息化平台提交相关诉讼文书,这项应用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强化了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的获得感,同时亦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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