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朴文一)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响水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把工作重心放在保卫辖区生态防控上,近日,民警在林间巡护时,在响水林场71林班的一处河沟内发现被砍伐的木段,树种是黄菠萝,巡护民警随即根据现场的情况展开调查工作。
经调查,辖区居民庞某于2021年9月在响水林场承包的红松果林沟系内,为了运输红松塔下山,因所经路段有一颗黄菠萝树阻挡其驾驶四轮车前行,就用自家油锯将这颗黄菠萝树伐倒,并将根部截断放在小河沟内作为铺路的木段,以便于四轮车通行时不至于陷入河中。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森林调查规划院鉴定:盗伐的树木权属为国有,树种为天然黄菠萝活立木1棵,根径12厘米,天然黄菠萝活立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目前,庞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已办理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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