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梁静)随着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来临,互联网也逐渐搬进了法庭,改变着法庭的审判方式。近日,吉林省延吉市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旁听刑事审判庭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韩某盗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在延吉市某网吧内,趁人受害人南某不备,盗窃了南某放在身后黑色皮包内的深棕色钱包,该钱包内有人民币1700元、韩币10万元(合人民币613元),电话卡一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一张。韩某在延吉市进学街某旅店内的3号房间和4号房间,趁被害人熟睡,盗窃张某放在床头的手机一部,盗窃温某手机一部,共计卖得赃款人民币950元。经鉴定,被盗两部手机的价值为人民币3000元。
该案在延吉市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引进了远程视频开庭的审理方式,与延吉市看守所形成网络联接机制,对于案情简单、被告人认罪的、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无须将被告人押解至法庭,而采取远程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此次庭审持续30分钟,庭审结束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该审判方式赞不绝口。
远程视频开庭,是延吉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缩影。远程庭审借助信息网络、音频视频传输、多媒体存储等技术,创新了开庭方式,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缓解了法院押解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减轻了诉讼参与人的诉累,真正实现了让数据信号多跑腿,让审判质效有提升,让信息化建设实实在在服务于审判工作。(稿源:延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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