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王永范 通讯员 高红丽)近日,被执行人任某主动将5.6万元执行款送到吉林珲春法院,至此,一起拖欠农资款的合同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任某是珲春市某农村一种粮大户,其在当地承包了13多晌的旱田。任某在申请执行人珲春市某农资经销处赊购了一批化肥,后因粮食歉收、资金周转不开,任某一直未偿还该笔欠款。农资经销处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任某偿还拖欠的化肥款。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任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支付农资经销处4万余元及利息。因任某逾期未履行,农资经销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出要求法院扣押被执行人用于生产的农用机械车、收割机等,执行法官没有直接强行扣押,而是对案件进行研判。经了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作多年,双方的关系一直不错。执行法官觉得本案应该有调解可能,随即便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执行法官首先传唤被执行人任某到院谈话,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任某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是自己现在手头确实困难,再三保证只要卖完粮食就还该笔欠款,希望对方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执行法官又约见了申请执行人,转达了任某的请求,经过一番耐心劝导,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被执行人于11月20日前还款且主动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人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已将玉米收割完毕且放置在自家院内,因前几次被执行人爽约,自己对被执行人已失去信任,要求法院立即扣押玉米。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带领干警同申请执行人一起立即赶赴任某家中。一开始,任某特别有抵触情绪,认为法院的到来给自己带来不良影响且履行期限未至,申请执行人也是不依不饶,请求法官立即扣押玉米,双方陷入了僵局。为平息双方情绪,妥善解决纠纷,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经过几轮的沟通,双方渐渐从开始的相互争吵,到最后心平气和的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下,申请执行人决定信任对方,再给其一定的宽限期,双方当场达成和解。
此案中,执行法官没有草率地扣押农用收割机、强行扣押玉米,而是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的保护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实现了“双赢”。近年来,珲春市法院执行局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注重执行和解,因案施策,把和解结案作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最佳结案方式,使“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真正落到了实处,促进了社会和谐。(稿源:珲春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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