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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领导到珲春林区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22-08-15 21:43:3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贺鑫)为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工作,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新思路,8月12日,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副院长卢增鹏等同志前往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调研,召开座谈会。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国荣及环境资源审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郑国荣院长对该院环境资源审判指定管辖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汇报了该院撰写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常见犯罪量刑参考》(征求意见稿),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环境资源涉林刑事案件的量刑活动,规范了法官自由量刑权,统一量刑方法和步骤、量刑情节适用标准,增强了案件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保障量刑公正。汇报了该院为推进法院企业联动和法官进网格工作,与珲春林业有限公司联合制定了“林长+森林法官”工作机制,此项机制的运行,能充分发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司法服务功能优势,把司法服务向生态保护一线延伸,进一步服务企业,加强法治化建设。汇报了实施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后,在审判工作上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做好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使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调研组对该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这些工作措施的先行先试,有利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开展,可以在日后的审判工作中,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完善,争取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1+10”案件管辖提供参考。希望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为环境资源审判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为服务地方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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