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崔虎)为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和龙森林公安分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于近日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经侦大队民警在开展反诈骗宣传工作中,行驶至三十五林区青山大岭沟处,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侧躺在路旁,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这只“小鸟”有些认生,时不时煽动着翅膀,同时张着嘴巴发出细微的叫声,看起来十分虚弱,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受伤的“小鸟”带回大队。为了让小家伙尽快得到专业救助,民警立即联系到和龙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站,经救助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嘴部呈鹰钩状,身上布满黑褐色条纹,颈部灰白色的小家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属于小型猛禽。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只未成年大鵟,飞行能力尚未达到最佳状态,可能在野外飞行时撞击树干受了伤。经过仔细检查,大鵟并无大碍,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专业救治。
通过民警的精心喂养和治疗,大鵟的伤势渐渐恢复,再次充满活力,在确保其伤势痊愈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将其带到野外进行了放飞,让其回归大自然的怀抱,翱翔天际。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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