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延长才 吴启恒)自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青松派出所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对诈骗案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日,该所联合治安大队主动出击,争分夺秒跨区域抓获一名山东籍来辖区诈骗人员,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为“百日行动”增添战果。
8月18日8时30分许,辖区居民张某急匆匆的来到该所报案称:自己经营超市,今日早上在整理货款时发现少了一百元钱,通过回忆应该是昨日卖烟的时候被人骗去了。随后民警立即来到该超市,通过调取当日视频监控发现8月17日8时许,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来到店内,在店内东张西望后要购买价值11元钱的云烟,在店主张某接过该男子100元钱后,该男子就询问其他商品价格,之后称自己有零钱,将之前给店家的100元钱索要回来,随后继续用语言迷惑商家,导致商家陷入错误意识,该男子随手从兜中掏出商品价格的零头1元钱让商家找90元钱后匆忙离开。
了解情况后,该所民警立即向所长汇报,经分析该起警情符合典型的迷惑商家以百元找零方式行骗的案件。随后该所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由民警继续走访周边商店,询问有无类似情况发生,另一路通过大数据对该人轨迹进行追踪,最终通过研判锁定嫌疑人现正在汪清县罗子沟镇大集,考虑到该人嫌疑重大,有可能再次犯案,为保护群众财产不受损失,所长唐承祖立即与罗子沟镇毗邻内河派出所所长关鹏举取得联系,考虑到该案件的紧迫性,关鹏举指派内河派出所民警对该人进行轨迹追踪,治安大队队长薛守强和青松派出所所长唐承祖驱车赶往罗子沟大集,最终互相配合在集市内将诈骗人员现场抓获。
在大量证据面前,违法行为人如实供述了自己从外地流窜到天桥岭镇,以“百元找零”的方式先后实施诈骗5起,涉案金额360余元。办案民警扣押了其随身携带用作作案工具的现金1840元(15张100元面值纸币、6张50元面值纸币、40张1元面值纸币)。违法行为人因多次实施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12天,并处行政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该所民警提醒广大商家在进行现金交易时,特别是购买金额较小,且用大面额找零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人误导,发现被骗时要及时报警,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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