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热的“‘盲’‘盒’”经济将得到有力规范。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指引涉及“‘盲’‘盒’”销售、质量、售后等多个方面,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相对于传统营销方式而言,“‘盲’‘盒’”更具随机性和娱乐属性,因此颇受时下年轻消费者欢迎。近两年来,“‘盲’‘盒’”经营模式快速蔓延至文具、图书、餐饮等行业,一时间,大有万物皆可“‘盲’‘盒’”之势。然而,“‘盲’‘盒’”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滋生诸多问题:一些商家不明示抽取概率,导致个别消费者为了获得稀有的“隐藏‘款’”,不惜花费重金大量购买,助长了非理性消费;一些商家在销售“‘盲’‘盒’”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甚至借机兜售“三无产品”,让“‘盲’‘盒’”消费变成风险之旅;还有商家将活体动物装进“‘盲’‘盒’”销售,给卫生检疫埋下风险隐患……这些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正常市场秩序,亟须监管矫治纠偏。
为引导“‘盲’‘盒’”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今年1月,上海发布了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盲’‘盒’”经营合规指引,对规范当地“‘盲’‘盒’”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何规范全国范围内的“‘盲’‘盒’”经营活动,则需要国家层面给出指引。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监管部门明确“‘盲’‘盒’”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质量、安全的要求,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不得通过“‘盲’‘盒’”形式销售;同时,经营者应将商品名称、种类、抽取规则、隐藏‘款’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并不得通过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诱导消费。这些要求都非常具有针对性,旨在给全国范围内的“‘盲’‘盒’”经营者定规矩、划界限,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盲’‘盒’”不应盲目经营,“‘盲’‘盒’”经济也不该成为监管“盲”区。任何商业模式的创新、营销形态的更迭,都不能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期待规范指引经法定程序之后早日颁布实施,推动“‘盲’‘盒’”经济健康发展,让“‘盲’‘盒’”消费远离诱导和欺诈,只留惊喜和乐趣。(马树娟)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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