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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救助多只国家级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22-09-01 21:28:2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天姝)“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分局全力确保辖区生态资源安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林区,连日来,分局警民联合救助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形成了全民参与、警民合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8月30日,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设卡堵截工作,检查期间,一名群众来到卡点处称:在其进山作业时,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猫头鹰,由于发现地点手机无信号,无法与民警取得联系,便将该只猫头鹰装进随身携带的编织袋中送往检查卡点。民警对受伤的野生动物进行初步观察,未发现明显伤痕。民警在对该名群众表示赞扬的同时,立即与珲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取得了联系。

8月31日,三道沟派出所民警接到四道沟村民王某电话称:在自家院内发现一只受伤的鹰类动物,请派出所民警前往查看救助。民警接到此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经查看,该鹰类动物通体呈暗褐色,有细型白色横斑,为猫头鹰幼崽,生命体征良好无外伤,但无法飞行。随后民警将该只猫头鹰装入纸箱带回派出所内。

8月31日,珲春一游客在进山游玩时捡到一只无法飞行的猫头鹰,该名游客立即联系了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森侦大队,并将无法飞行的猫头鹰送至珲春森林公安分局,经民警查看,该只猫头鹰无外伤,生命体征良好无外伤,但无法飞行。

目前,三只猫头鹰均已移交给珲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经珲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初步鉴定,这三只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工作人员正在进行专业救治,待其恢复飞行能力后,放归森林。

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所始终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使辖区群众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共同构建和谐的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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