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9月7日进驻延边州,开展为期20天的督察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总体要求,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延吉市高标准、严要求,制定三项措施,全力做好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推进措施。细化《迎检工作方案》,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两区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43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延吉市工作协调联络组,组建综合协调、材料资料、信访案件办理、现场督办、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7个专项工作组。在综合联络方面。提前做好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筹备工作,及时与协调组沟通,确保万无一失。凡是督察组交办的事项,都精心安排、充分准备,保证质量和效果。在材料资料调阅方面。严格服从督察组的各项安排,参照调阅清单,提前准备好第一批调阅材料,收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党委和政府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等资料。坚决杜绝在督察组调阅材料期间,出现违规情况发生。在信访案件办理方面。把信访案件办理作为配合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要求,重点案件采取现场办公、专项督办等方式立即办理,并及时向督察组详细回复调查处理情况。对督察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案件特别是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整改工作,及时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解决。在宣传报道方面。第一时间联系媒体、市政府网站等部门,确保省级环保督察举报电话和邮箱在电视台和相关主流媒体滚动播出。定期在延吉新闻网、延吉市政府网站等发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每天形成至少1期督察简报,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和信息。
把握方法路径,提高工作标准。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个环节无缝衔接,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配合和保障工作。一是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组长负责对上报和反馈的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和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各方面工作情况。二是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联络,全面做好工作衔接,定期互通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资源和信息共享。三是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集各工作组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及时归纳、总结工作情况。四是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针对督察期间的具体问题,进一步优化会商研判的内容和形式,督察期间第一时间进行会商研判,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细化职责任务,抓好责任落实。严格工作纪律,高标准高质量落实环保督察任务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坚决落实督察组的要求,保证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坚持驻地办公。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抽调精干人员,配合市工作协调联络组组建工作专班,坚持驻地值守,按照专职、专班保障的要求,全天候待命,确保随叫随到。强化工作时效。对调阅材料、转办信访案件均明确具体报送时间,对迟报、漏报等情况建立了通报机制。
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和案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处理。强化问题整改。制定细化《信访案件清单》,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有效防止出现简单粗暴行为,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