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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败国际合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2-09-07 22:05:11 推广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历史必将在反腐败斗争中写下这浓墨重彩的一笔——“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国际形势和反腐败斗争外部环境深刻变化,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持续发力,不断取得追逃追赃新成果,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份亮眼成绩单是忠实的见证——

各部门立足职责、同向发力,连续五年开展“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6900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62人,追回赃款327.86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

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建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公布名单、公开曝光外逃人员线索、发布敦促自首公告……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十九届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反腐败国际合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连续组织开展“天网行动”,整合协调政治、经济、外交、司法、执法、金融等各领域资源,统筹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监察法,专章规定反腐败国际合作,明确国家监委负责组织协调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职责;

国家监委围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最高法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赃专项行动,指导各地依法做好归案人员审判工作;

最高检指导地方完成多起重大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发布指导性案例,探索开展“走出去”企业刑事合规试点工作;

外交部把反腐败国际合作纳入外交工作格局和元首外交议题;

公安部持续开展“猎狐”专项行动,追回各类经济犯罪逃犯4800余名;

国务院国资委强化央企境外财务资金内控管理,牵头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各级纪委监委普遍设立追逃追赃专职机构,聚焦重点个案,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策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个案攻坚,追逃追赃取得显著成效。

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把以前分散的职能、力量集中起来,各方收拢五指攥成拳,体系作战、协同推进,迸发出一往无前的强大势能。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成为反腐败的重要一环,昭示了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

“坚定有力的行动、振奋人心的战果,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惩处外逃贪官、阻断腐败分子‘后路’的决心,唯此才能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才能捍卫反腐败的成果。”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说。

追逃追赃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比拼的是毅力,考验的是能力。追逃铁军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大海捞针般搜寻线索,跟踪追击,将一个个逃犯缉拿归案。

五年来,“天网行动”从境外引渡45人、遣返328人、缉捕821人,引渡、遣返总数明显上升。

法网对接“天网”,一系列追逃追赃领域的国内立法,标志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2017年,最高法、最高检出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司法解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提供了具体法律指引。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设“缺席审判程序”专章。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将国家监委列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

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健全执纪执法工作机制;

2021年,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对监察机关如何开展引渡、遣返、境外追诉等国际司法执法合作作出了细化规定。

封死后路、扎紧篱笆。党的十九大以来,“天网行动”持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对刑法洗钱罪条款作出重大修改,研究修订反洗钱法,查处重大地下钱庄案件5800多起,有效阻遏赃款外流。2018-2021年追赃总金额比2014-2017年增长近两倍。各省区市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一人多证”专项清理整治,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证照管理和涉外行为监管。

随着我国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出海”,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教育引导“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依法合规经营,成为跨境腐败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国务院国资委已向5699户境外单位派出财务主管人员,占应派企业户数的98.9%;中国石化集团组建境外审计分部,配备专业审计力量,实现境外审计全覆盖、常态化;中国建设银行强化跨境反腐败、反贿赂智能化模型建设,运用智能手段监测跨境异常资金流动……

2021年12月3日,“澜沧号”动车组列车从老挝首都万象缓缓驶出;同日,一列动车组驶出中国云南昆明站……全长1035公里的中老铁路建成通车,成为展示我国强化境外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窗口。

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鲜明提出反腐败中国主张,我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不断提升

这是全球反腐败治理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时刻——

2021年6月,联合国大会首次就反腐败问题召开特别会议。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中方鲜明提出四项主张,发出“共建清正廉洁地球家园”的中国声音。

中方首次阐明反腐败国际合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立足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定位,针对当前全球反腐败治理领域的形势特点,提出“四个坚持”的政治主张,体现了鲜明的多边主义立场,赢得各方广泛认可。

中国始终是全球反腐败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机制下的反腐败磋商,提出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举办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金砖国家首次反腐败部长级会议,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缔结引渡条约10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5项,国家监委与9个国家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我国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不断提升,一张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正在织就。

决胜千里、追逃不停。中国将用持之以恒的行动告诉所有人,海外不是法外,反腐败永远在路上,追逃追赃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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