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延长才 程昌启)近日,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林区巡护过程中发现响水林场44林班7小班松果沟内有被人为毁坏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松。民警循线追踪连破两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经调查,9月5日,响水林场44林班承包者唐某,雇佣敦化市江源镇居民李某在其承包的区域内,驾驶四轮农用拖拉机运输松果,因在运输道路上有红松阻挡其四轮车前行,李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故意撞折一棵红松,以便于通行。9月10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森林调查规划院鉴定:撞折的红松已死亡,权属为国有,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驾驶四轮拖拉机,在响水林场44林班7小班内撞死一棵红松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响水林场44林班7小班采摘松果,因共同采摘松果人员李某驾驶拉松塔的四轮车陷在淤泥中,犯罪嫌疑人张某使用油锯将旁边的一棵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松伐倒,截成三段放在淤泥里,为李某驾驶拉松塔的四轮车解困。经鉴定:权属为国有。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使用油锯伐倒一棵红松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于9月10日被取保候审,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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